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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注册:我爸是交警

时间: 2012-6-20 9:36:28 / 分类: 其他文章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该司机终被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扣12分

  “我爸是李刚”的“典故”如今在虎门又有了新版本6月17日凌晨,广州商标设计虎门交警大队在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暨飙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到酒驾司机孙某,他一开始说自己是交警,随后又改口称“我爸是交警”,请求办案交警网开一面。交警最终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酒驾被查跟交警“套磁”

  当日凌晨2时许,虎门交警大队组织30多名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广州商标代理在辖区酒店、大排档、夜市周边路段设点开展酒后驾驶暨飙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粤A牌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满口酒气,于是要求其下车接受酒精测试。

  司机孙某见状,立刻满脸堆笑说:“我也是交警,咱们是同行,自家兄弟,就放我一马吧。”交警带队领导获悉,严肃道:“不管是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交警于是再次要求孙某接受酒精测试,并要求其出示警察证。孙某拿不出警察证,便改口说:“我爸是交警。”希望交警能放他一马。

  现场交警未予理会,坚持给他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我爸”是谁都一视同仁

  随后,办案交警将孙某连人带车带回虎门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孙某并非交警,但其父亲确实是北方某地的一名交警干部。

  虎门交警大队对孙某酒后驾车并谎称自己是交警的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虎门交警大队大队长钟林满表示,整治酒驾和飙车违法行为是全省统一行动,在专项行动中,交警将铁面无私,不管“我爸是李刚”或“我爸是交警”,都将一视同仁,只要有酒驾或飙车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机动车130多辆,注册商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多宗,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宗。

联系电话:020-38250249(BoBo)、020-38207070(谢小姐)、020-38740753(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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