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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买的社保能要求厂方补交吗

时间: 2012-7-4 10:10:54 / 分类: 其他文章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我爸从1996年进工厂工作至今,现在已经与工厂签定无期劳动合同。 在2000年2月,工厂开始帮我爸买社保,现在工厂准备搬迁,请问有我爸这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厂补买1996年~2000年间的社保吗?

一、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二、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人请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信访。另我市社保部门咨询热线为(020)12333。

联系电话:020-38250249(BoBo)、020-38207070(谢小姐)、020-38740753(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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